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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離方文山說的截稿時間只剩五小時,我才開始寫這個序,而他請我寫序已是十天前的事,這十天手沒動過筆,但腦子常停留在這件事打轉。方文山這個人我當然很熟,要我形容他,給我二個小時,我可以口沫橫飛、生龍活現,免不了加油添醋,保證精采,但要用筆寫,而且要讓別人看得生動,要讓人覺得筆者有點內涵,有點墨水,難度還真不是普通的高。看來我過去催命似的催他交歌詞,真是有點沒人性,但也由衷更加佩服、景仰他的文字才華。(別人告訴我,現在成*的領導都是要拉攏下屬,巴結他們,才能讓他們為你賣命!?)

如果把文山腹中的那一桶墨水拿掉(那一桶喔!還在巴結!),描述一下剩餘的部分,又是另一番景象了。地痞變流氓、蝌蚪變青蛙、農民變暴發戶,這就是我的形容,也就是說進化了,但骨子裡還是一樣。三年前初見的文山不修邊幅,話聲如雷,偶爾還會大舌頭,穿著不堪入目,怎麼看都和唱片工作格格不入(我曾一度懷疑他是宗憲的遠房表親,才能在唱片公司混!),還得不時提醒他,說話小聲點,慢一點,去買些現代化的衣服穿穿,但冥頑不化的他仍在周杰倫「范特西專輯」香港演唱會的慶*宴上,二個腳ㄚ子套上二隻拖鞋,面對出席的全體香港媒體記者。我拉他到一邊去,問他怎麼穿拖鞋就來了,他竟然說:「這不是拖鞋,這是皮的耶!」我說:「方文山,穿皮鞋會看得到腳趾頭和腳後跟嗎?那不是皮鞋,充其量也只是雙『皮』拖鞋,它還是拖鞋,可以嗎?」

還好,老天有眼,萬物循環,一物自有一物剋,自從出現了一位真命天女,方文山對她言聽計從,開始形象大作戰,如今,說話也斯文了,穿著也文明了。自從公司同事說他穿白襯衫前二顆釦子不扣很有型以後,他也就常以這種造型出現在辦公室中。一年多來,他只要穿襯衫,釦子一定盡量不扣,這就是方文山,讓人不知如何討厭他。

楊峻榮

原文http://www.chi-field.com/Bookintro/vincent/Vincent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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